各基层党委、各党总支:
为大力实施“提融促”工程,全面检验各党支部履行“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”职责情况和全面提升组织力、强化政治功能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,全面检验推进“一融双高”工作成效,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开展2024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定依据
主要依据《山东管理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》(鲁管院党发〔2021〕71号)。
二、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党支部自评(4月3日前)
各党支部对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(附件1),对2024年以来党支部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,实事求是向所在党委(党总支)提出评星定级申请并填写申报书(附件2),同时准备支撑材料(附件3)。
(二)党委(党总支)考评(4月8日前)
各党委(党总支)结合平时工作,对党支部提交的自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;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;召开党委(党总支)会议专题研究,并在所属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后,确定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;将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复核(附件4、附件5报组织部备案)。
(三)学校复核(4月10日左右)
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报送的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,征求学校纪委意见,对不同类型的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听取有关部门意见;根据情况实地核查,研究提出拟命名对象,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。
(四)统一命名
对公示无异议的,由学校党委命名公布,并在组织部门备案。
联系电话: 88617735
附件:1.山东管理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
2.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书
3.党支部评星定级材料目录
4.党支部评星定级汇总表
5.党委(党总支)推荐意见
党委组织部
2025年3月27日